近期,市交通运送局法律部分接到12345市民投诉反映:黄埔大桥主线及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官田互通立交桥下存在集装箱货品堆场,过往卡车行进发生噪音和粉尘污染扰民的状况,一起还接到相关部分移送头绪称该处集装箱货品堆场疑似组装超限黑点。
法律人员根据投诉信息和违法头绪,敏捷前往进行现场查询,发现某运送服务公司在该处桥下空间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很多集装箱,堆场面积约3000平方米。法律人员现场向涉嫌违法当事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期限整改。一起,在现场查询中还发现该处有多处使用桥下空间及公路用地展开出产运营活动的状况,并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法律部分当即安排法律力气展开大整治举动。
2021年5月以来,市交通运送局法律部分安排精干法律力气,联合广深沿江高速路政大队、黄埔大桥路政大队对官田互通立交桥下及公路用地区域内涉嫌违背《公路法》及《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相关规则的多家公司和个人业户进行了现场查询,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期限改正违法行为。另依照“谁法律,谁普法”的准则,对场所实践办理方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贯,要求其实在实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出产办理工作,及时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的运营业户。
法律人员在后续跟进查询中发现,已有多家公司和个人业户及时依照法律人员要求改正了违法行为,整理违规使用桥下空间及公路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但仍有3家单位和个人业户未依照要求改正,未自行撤除私行建立的板房等设备及整理堆积桥下的物品。根据《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则,交通法律部分近来已对包含集装箱货品堆场运营方在内的3家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处分。下一步交通法律部分还会将行政处分信息经过信誉渠道推送至有关部分,对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施行失期联合惩戒。
《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制止使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地道、涵洞堆积物品,建立设备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运送易燃、易爆或许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公路安全维护法令》第五十九条:违背本法令第二十二条规则的,由公路办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原标题:《【我为大众办实事】@投诉人,桥底集装箱堆场卡车扰民,法律人员积极展开桥下空间大整治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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